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团结全市少数民族同胞共创和谐、幸福、美好的生活,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决定开展以少数民族同胞互助为主题的“万人互助”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政府的民族法规、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少数民族工作部署,围绕“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的主题,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在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1.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联谊会的作用,宣传党和政府少数民族法规和政策。
2.发扬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增强少数民族人士间的互助、互动,搭建互助平台,拓展互助渠道;对生产、生活中遇到重大变故需要帮助的少数民族同胞给予力所能及的援助,让少数民族困难同胞感受到来自民族大家庭的温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3.培养和发现热心民族工作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三、互助内容
1.为各民族及市、区、县(市)少数民族间交流提供平台;增强各民族间的亲近感及更好的融入当地社会的归属感;
2.互相提供创业、就业、致富信息;
3.互助互爱、扶贫济困;
4.互相提供精神慰抚、心灵慰藉;
5.帮助化解种类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
1.搭建互助组织网络。搭建以市及区、县(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组)为中心,以户籍在本市的少数民族同胞为主体,辐射常住少数民族同胞,覆盖全市的互助网络,争取有万人以上少数民族同胞进入互助体系。市联谊会理事负责联系区、县(市)联谊会(组)和市直开发区,区、县(市)联谊会(组)负责联系本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同胞。在有关镇、村设立若干大组和小组,由联谊会理事或会员担任大组长和小组长,负责保持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日常联络;
2.建立互助联络平台。在市民宗局网站“民族园地”栏目下设立“民族联谊”专栏,专门发布少数民族同胞互助信息及联络联谊情况,建立“绍兴市少数民族联谊会”QQ群;
3.创立互助金账户。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账户中单独设立科目,专款专用;资金筹集为少数民族同胞自愿捐赠和争取社会各界捐助,鼓励少数民族联谊会(组)会员带头捐赠;
4.创设互助机制。可采取个人点对点互助,组内互助、联谊会组织帮助等方式。
五、经费使用
凡会员在调研中发现因遇重大变故需要帮助的少数民族同胞,即可向本会提出要求援助的书面申请;为规范互助金的使用,拟制定《绍兴市少数民族联谊会互助金使用办法》,并经理事会会议通过后实施;在互助金账户中支出的费用,要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列出详细清单,并接受市民宗局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审计及年度检查。
六、活动要求
1.互助行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要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
3.加入互助体系、捐赠等应遵循自愿原则;
4.要严格资金的管理;
5.要随时收集发布各种互助信息;
6.注意工作经验总结,发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