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民宗部门相关工作要求,越城区民宗局切实做好区属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根据省民宗委下发《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换发登记证工作。落实专人,逐一核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名称、负责人、类型、地址等信息,系统梳理各宗教活动场所现有登记证情况及场所各类信息变更情况,并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
二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宣传换证赋码工作的意义、要求和重要性,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核实场所地址范围等必要信息,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统一换证,确保实效。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用原场所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换领新场所登记证,不能提供旧证或旧证丢失有效证明的,将不予换发新证。
宗教场所换证工作是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为下一步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区民宗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