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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百问百答(八)

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71、自治州的行政区划如何划分?

  答: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7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地方具体包括哪些行政区划?

    答: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73、国家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哪个国家机关以何种形式加以规定?

    答: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74、《宪法》规定成为我国公民的标准是什么?
  答:成为我国公民必须具有我国国籍,《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75、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如何?
  答: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76、存在只享有权利或只履行义务的公民吗?
  答:不存在,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77、《宪法》规定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有哪些?
  答: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未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
  78、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会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等状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79、《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有哪些?
  答: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80、《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的包括哪些方面?
  答: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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