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近段时间来,国内、省内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省政府也迅速召开常务会议,就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抽查大整治行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近日,国宗局、省民宗委又专门下发通知,就做好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事关宗教工作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宗教场所安全检查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盘子,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必要保障,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动员部署到场所、责任落实到场所、监督检查到场所。
2、全面排查,强化督促整改。从6月到9月,集中三个月时间,以人员密集场所、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为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深入摸排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保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场所,要责令立即停止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落实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各级宗教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领导的责任,深入一线,抓好制度落实、检查督促、后续监管等具体工作,确保隐患排除“零漏洞”,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指导和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场所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注重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卫生、旅游、文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检查和执法,确保收到实效;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应急能力;要注重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激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其积极参与场所安全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各县(市、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隐患、漏洞进行认真整改,确保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局。
绍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3年6月13日